带量采购风向标!全国最低价降20%方入围,梯度降价再拼“量”
时间:2021-03-04 16:00:4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2月1日晚,带量采购模式风向标之一的武汉市下发《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质量分层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质量评分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市 2019 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4份带量采购细则,正式拉开在国家级、省级之下的市级带量采购。
武汉市更是创新性的提出按照用量大小划分组别,并提出不同的降价幅度,用量超过50%先需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降低20%,而达到降幅只是入围的第一步,不仅最终最低价中选,还需根据占有量进行梯度降价,且降价梯度不得小于5%。
击穿全国最低价
武汉市2019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显示,2019年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和议价药品目录将由专家组在国家、省组织谈判、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外的药品中遴选确定。
对于质量分层,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质量分层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将分为两个质量层次:第一质量层次为监测(保护)期内国家一类新药;过保护期专利药品;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其他通过GMP认证药品和其他进口药品则为第二质量层次。
对于价格,武汉规定,企业报价(含配送费)不得高于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简称全国最低价,不含福建、广东、重庆等省市的)。
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达到要求的价格降幅是入围的第一步,武汉首先根据质量分层和2018年实际使用量的量价关系制定入围目标降幅:同通用名不同质量层次 2018年实际用量占比大于50%列为A组,小于50%的列入B组。A组品种入围降幅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不低于20%。B组品种入围降幅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不低于10%。A组和B组达到目标降幅的为有效报价,未达到目标降幅的为无效报价。
入围后,根据企业数量决定具体价格产生方式:同一组中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产品入围企业2家及以上的,采取竞争性报价方式产生中选企业;入围企业为1家的,采取带量议价方式产生中选企业。
降价才能加量
最后,进入竞争性报价程序的品种,依次填写全国最低价,确认同意入围降幅、竞价报价、梯度报价。将同意目标降幅的竞价报价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本竞价组中选企业。
其中,对于梯度报价,每竞价组中选企业以梯度报价最大份额对应的有效报价作为中选价格,按相应梯度给量。A组企业按照品种议价基数(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品种按本次采购约定量的70%作为议价基数)的50%、70%、80%占有量梯度报价,每一个降价梯度不得小于竞价报价的5%。B组企业按照品种议价基数的20%、40%、50%占有量梯度报价,每一个降价梯度不得小于竞价报价的5%。若企业希望超过50%以上用量占比,其报价降幅至少达到A组中选企业降幅的50%方为有效。
而企业产品信息公示后品种只有一个企业且达到目标降幅入围的,进入带量议价程序,专家组参照相近用量其它竞价组的降幅作为参考标准设定目标参考价,与企业进行人机对话,企业根据目标价按照议价基数的70%,80%,90%梯度报价,每个梯度降价不小于入围价的5%。
总体来看,武汉带量采购方案在“量价挂钩”上进行了更完善的诠释。一方面要求量大者降幅大,另一方面创新性的提出梯度降价,每增加一定量,则需进行5%的梯度降价,只有通过降价才能获得量的增加。
或推广武汉模式?
武汉市曾在《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中明确,将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为全国医保统筹区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供可复制推广经验。
不久前,武汉带量采购模式被点赞。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湖北省武汉市调研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时,对武汉市探索非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研究将采购范围向高值医用耗材和非过评药品等拓展。
武汉模式或将成为各地下一步带量采购的参考。而当下,各地也正在加速探索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抗菌药、重点监控品种、非过评品种的带量采购。预计接下来各地将加快推进带量采购,药品招采市场将迎来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