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进一步部署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
时间:2021-08-17 22:06: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医药发〔2021〕4号)。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强化主力军意识,全力守好中医药系统防线。要进一步落实“四早措施”,严格对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医疗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严格履行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围绕“院内零感染”目标,加强感控力量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标准要求。要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治能力,要建立健全疫病救治队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核酸采集检测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配齐物资装备,随时听从调遣。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要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按照国家防控和诊疗方案要求,针对新冠肺炎毒株变异和季节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防治同质化、规范化。各地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电〔2020〕28 号)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都要在第一时间服用中药汤剂。原则上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由中医专家给予“一人一案”辨证论治,中药汤剂由指定医院煎煮配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中医医疗机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等措施落实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原因未找到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督导组,强化对省属中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
通知同时发布安徽省中医药学会制订的《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早期干预建议方案(2021版)》,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参照《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早期干预建议方案(2021版)》,区分不同人群,指导开展中医药早期干预,提高公众机体免疫力和中医药防控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xwzx/gzdt/55852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