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将印发《意见》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等突出问题
时间:2021-01-16 21:00:0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近期将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25日,在国新办就《意见》举办的吹风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说。
王贺胜表示,药品领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加快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核心任务。《意见》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具体来讲,《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王贺胜说。
王贺胜介绍,《意见》出台后,将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一是药品质量将更加安全;二是药品价格将更加合理;三是药品供应将更加有保障;四是药品使用将更加规范。通过破除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合理用药制度,发挥药师作用,强化医保对诊疗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管,促使药品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让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记者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