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获得美国绿卡后如何缴税?如何避免全球征税?
时间:2021-02-26 05:13:3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如今,无论是公司和个人都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掌握一些税收知识是企业管理和资本筹划的基础。
那么美国绿卡和个人税收之间有何利害关系呢?
随着2006年至2012年3月美国投资移民计划(EB5)的启动,美国共批准了14,708件投资移民案件,其中一半是中国人申请的投资移民案件。
2013年和2014年是富裕的中国人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又一个高峰期。据《福布斯》杂志报道,仅在2013年,美国批准了投资移民案,而中国富人占80%。
作为在美国获得绿卡的直通车,投资移民一直在国内高净值人士中很受欢迎。但是,持有美国绿卡在个人税收筹划中会面临许多不利后果。
下面,让我们对持有美国绿卡的相关税收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问题1:持有美国绿卡是否是美国纳税居民?
根据美国国内法,是税务居民。
在获得美国绿卡后,将很难应用与外国有更紧密联系的免税政策。因此,根据美国国内法,不可能排除成为美国税收居民的后果。根据美国税法,持有美国绿卡的个人自然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问题2:个人只能以美国纳税居民的身份接受税务居民身份判定吗?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只能接受成为美国纳税居民的身份吗?
不可以,但是目前,只能依靠税收协定中的双重纳税居民规则来宣称个人是美国的非税收居民。
如果根据美国税法将某人视为美国的税收居民,并根据另一国的税法将其视为另一国的税收居民,则该人将被视为双重征税居民。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仍然可以要求税收协定优惠。
例如,根据前述的美国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据称个人是另一个国家的税收居民和美国的非税收居民。为了提出这样的要求,税收协定中必须有一个条款来解决双重征税居民。
问题3:如何将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人视为仅需承担一个国家税收的税收居民?
根据中美签署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首先,他只能被视为拥有永久住所的国家的居民;如果他在两个国家都有永久居留权,那么他只能被视为与他有密切经济关系(主要关注中心)的国家的居民;
其次,如果他不确定主要兴趣所在的国家,或者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永久居留权,则只能将他视为拥有惯常居住地的国家的居民。
此外,如果他在两个国家都有惯常居住地,或者在任何国家都没有这种居住地,那么他只能被视为国籍国的居民。
因此,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他们是哪个国家的税收居民。如果某人持有美国绿卡并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永久居留权,但该人的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基本上在中国,那么他可以声称其经济利益中心在中国。因此,根据中美税收协定,被视为中国纳税居民。则可以要求美国的非税收居民身份。
问题4:成为美国非税居民有什么不利影响?
当个人声称宣布为非税居民时,他们必须考虑对移民的不利影响:
01. 对保留移民许可的影响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双重纳税居民的个人根据税收协定声称是美国的非税收居民,则可能会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是否保留的决定产生影响移民许可。
02.“离境税”
“离境税”。如果该人长期担任美国纳税居民(过去15年中超过8年),则根据877A节,该人将被视为应缴纳“离境税”。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在离开该国之前持有的所有资产将被视为在离开时以市场价值出售,未实现收入将被征税。
03.审查
如果已经申请了美国非税居民,那么如果将来想申请美国护照,那么申请人必须如实地填写自居住在美国以来的所有纳税申报表。
如果信息显示申请人是美国非税收居民,尽管不一定会导致拒绝美国护照申请或取消美国个人绿卡,但可能会触发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个人作为非美国税收居民的申报意图和相关事实将得到审查。
拥有美国绿卡后,就不能根据美国国内法将其排除为美国税收居民。根据美国税法,持有美国绿卡的个人自然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只能接受成为美国纳税居民的身份吗?
不是,但此时只能借助于税收协定之双重税务居民规则的适用,主张个人为美国非税务居民。
根据税收协定自称是美国非税收居民的个人必须谨慎使用。因为这可能会对移民到美国产生不利影响,包括继续提供绿卡和将来申请美国护照。
出处:头条号 @Nathan的移民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