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出台半年多,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 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实落地

时间:2022-01-21 10:00:2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生育支持措施;地方层面探索有益经验,打出政策组合拳。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半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出台支持措施,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也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2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并答记者问。

加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提振生育水平

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人口总数比2020年末增加48万人。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呈现下降的趋势。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分析了原因:近年来,我国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年轻人婚育观念发生变化,生育意愿持续走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部分人群婚育安排产生影响。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分析,从人口学的角度看,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很高的局面称为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充分抓住了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收获了人口红利,也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出生人口下降,未来0—14岁的少儿人口比例会下降,老年人口比例将上升,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将关闭。

宋健说,未来能否平缓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关键在于生育率能否有所提升。需要加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缓解群众面临的压力,推动适龄婚育,提振生育水平。“我国正在深入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比如延长产假、设置育儿假等。但我国有自己的独特国情,不能照搬国外经验,要采取符合国情的措施,探索出自己的经验。”

国家层面做好生育支持措施的顶层设计

《决定》出台之后,国务院于2021年7月召开了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对落实《决定》作出了部署。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11月全国政协召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地。

杨金瑞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国务院扎实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工作,废止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生育支持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做好三孩生育政策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给付工作;教育部推进“双减”工作;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巩固母婴安全5项制度,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2021年支持42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服务能力。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做好千人托位数4.5个的指标年度任务的分解工作,部署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1年支持建设了6.1万个普惠托位。教育部在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增设婴幼儿托育专业,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切实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国家卫健委会同财政部研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同时发挥中国计生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工作。

地方积极探索优化生育政策的有益经验

2021年6月,浙江省制定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此外,浙江省还修改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性内容。

浙江省卫健委副主任曹启峰介绍,浙江省将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在子女2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除产假待遇由生育基金保障外,其他假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照顾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入园)。在社区、乡村规划建设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优化保障性住房配给机制,对多孩家庭予以倾斜,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性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对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期限。

四川省攀枝花市打出了优化生育政策的组合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军峰介绍,全面落实基本产假98天、四川省延长生育假60天以及每胎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规定,并予发放生育津贴,解决产假期间待遇问题。符合条件的育儿家庭,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的育儿补贴金。新建了妇幼保健院,让适龄妇女能得到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包括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免费服务,通过医保的报销、财政的兜底,来解决分娩费用的问题。通过增加托育床位数,解决年轻父母没有时间带孩子的问题。

江苏省苏州市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做出了探索。苏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盛乐介绍,优先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给予通过备案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每个托位1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和300—800元/月的运营补助。目前,整个苏州市有3.2万个托位,缓解了供需紧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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