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领导和下属联手侵占公司959万余元
时间:2020-01-06 13:00:5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庭审直播截图
利用职务便利,云南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何某和下属李某打“联手”,虚报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截留社保部门拨付的员工生育工资,在3年多时间里,转移侵占公司资金959万余元。2019年12月25日上午,兰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某、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案件
以虚报、截留等方式侵占公司959万余元
何某是云南某锌业有限公司老员工,在公司干了20多年,曾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任职期间,何某发现该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于是,何某便打起了“投资”的主意。
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何某在担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期间,指使担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主办的李某,采取虚报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数、截留兰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公司员工生育工资等手段,共同侵吞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632万余元并予以私分;其中,何某分得477万余元,李某分得155万余元。
之后,李某因不满分赃数额,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采取多核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方式共套取公司财物共计326万余元,并占为己有。
去年5月,何某、李某主动到兰坪县纪委监委投案。案发前已将非法侵占的款项全部退赔。
庭审
何某用侵占的资金在大理买了三处房产
去年12月25日上午,兰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某、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法庭上,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何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两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何某侵占公司财物数额为632万余元,李某侵占数额为959万余元,均属数额巨大。但鉴于何某、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诉犯罪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在共同侵占的犯罪事实中起次要的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何某、李某当庭表示认罪。
这些非法侵占的资金都花到哪去了?法庭上,何某说,他把这些钱花在了投资房产、炒股及还债上。他在大理投资了3处房产(两套房子和一套商铺),但因为位置等原因,投资的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侵占资金的去向,李某则称,这些钱她大部分都没有花,全放在家里了。她在家里大概放了250多万元现金,还有一部分存在银行卡上,她个人大约花了四五十万元。
判决
两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被判五年零二个月
兰坪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何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依法惩处。两被告人侵占的财物属数额巨大。在两人共同侵占的632万余元的事实中,何某提出犯意、指使李某侵吞公司财物,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属主犯;李某起到次要作用,属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因分赃较少的原因,心生不满,又单独侵占公司财物326万余元,应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鉴于两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本人罪行,属自首,可减轻处罚。两人在案发后主动全额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属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兰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何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将何某、李某非法侵占的人民币959万余元返还给被告单位。(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