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胡适要为徐志摩失败的婚姻作辩护?
时间:2020-01-14 22:36: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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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1月19日,志摩辞世,胡适写了一篇《追悼志摩》。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领袖人物的胡适,他这篇散文对徐志摩失败的婚姻作了辩护,并在辩护中张扬了自由主义精神的价值。从胡适的文字里,我们感受最为深刻的或许就是理性、宽容、平等、信任这些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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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悼志摩:
为什么胡适要为徐志摩失败的婚姻作辩护?
1931年11月19日,大雨滂沱的齐鲁上空,“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一幕悲剧发生了。中国新月派的代表作家、诗人,杰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徐志摩,与一架撞击大山的飞机一起,燃烧着坠向大地。
在面对与自己有着深情厚谊的同人、同志、朋友的遽然去世,胡适五内俱焚、痛惜万分。为了怀念,为了痛悼,更为了宣示、张扬自由主义精神,他写下了一篇情感真挚、理性冷静、为徐志摩一辩的追悼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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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追悼志摩(节选)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个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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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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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与张幼仪
在这篇文章里,胡适首先从徐志摩生前最惊世骇俗也最为人非议的事情切入,理性地为徐志摩的行为与理想进行辩护,那件事就是徐志摩毅然与发妻张幼仪离婚并与人称“交际花”的陆小曼结婚。
胡适指出:“他(徐志摩)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因此,他认为有必要为之一辩。
“ 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
胡适对此事并未从其本身或是或非作简单的道德判断, 他站在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上,从信仰与理想的角度分析徐志摩的思想根源。
胡适指出,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认为,徐志摩之所以要重新选择婚姻,是 “ 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徐志摩在给发妻的信中说:“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做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胡适引用徐志摩给张幼仪的信力图说明,徐重新选择婚姻,不仅仅只是终止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婚姻,而更是将这种选择看做是争取社会进步、实现信仰与理想的自觉行为。
胡适认为,徐志摩的所作所为并非出于个人好恶或喜新厌旧,而是基于其人生理想的深刻思想根源和迥异于世俗的价值取向。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
其次,胡适通过两种人生哲学的对比,分析并突出了徐志摩的勇气和执着。徐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故而梁启超曾写一封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封信里,梁启超主要说明两点:一是说徐志摩的所为有“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之嫌;二是说徐志摩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增烦恼终其身。梁启超劝诫徐志摩,天下哪里有完全圆满的事?只有以不求圆满的生活态度,才能领略生活的妙味。
梁启超这种顺随世俗的人生态度无疑具有强大的社会规范力和引导力,但胡适又马上引用徐志摩的回信,鲜明地袒露徐志摩在单纯信仰支配下的理性的人生观: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进而,由引用徐志摩的誓言以显示他坚毅执着、无怨无悔的先行者的信念与姿态: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胡适评论道:“这几封信最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
陆小曼
徐志摩离婚后与陆小曼结了婚,如愿以偿,但其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再婚后的家庭纠纷、陆小曼奢侈成性造成的经济负担、人们的非议与幸灾乐祸、社会的批评,使徐志摩感到“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其情状正如梁启超劝诫徐志摩时所预言,“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 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
但胡适并不因此改变对徐志摩所作所为的评价,相反,他对徐志摩为理想而奋斗的失败表示了极大的尊重和钦佩,他说,“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并十分理解和宽容地指出: “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现实世界太复 杂了,他的单纯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
“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胡适认为,徐志摩为理想奋斗的价值永存,其成功与否并不能抹杀他的精神和行为放出的光亮。他质问到:“ 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胡适在文中还极力赞扬徐志摩追求理想失败后的坚毅品格,高度评价了徐志摩的个人失败却使整个社会受益的宝贵价值。胡适写道:“是的,他不曾低头。他仍旧昂起头来做人,仍旧继续他的歌唱。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技术和风格都更进步了。”
胡适满怀喜悦地告诉人们,“在这恐怖的压迫下”,诗人仍在吟诵着美化人生、净化人心的诗篇,仍在传播着美、自由、爱和理想。更重要的是,胡适还告诉人们一个可喜的现象,就是诗人这种坚毅的品格所给予社会的积极影响。胡适说:“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地唱,哀急地唱,美丽地唱。”
胡适的描述显示了这么一幅社会图景,“美与爱与自由”已从徐志摩的个人理想渐渐成为一种社会理想,成为人们追求美好人生的指南。这也说明徐志摩的人生理想以及勇于实践的行为,符合人性的健康发展,熠耀着时代的进取精神,满足 了社会转型期中的中国对特立独行自由精神的渴盼。
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领袖人物的胡适,他这篇散文为之辩护的是徐志摩的失败婚姻,但张扬的是自由主义精 神的价值,我们感受最为深刻的就是理性、宽容、平等、信任这些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准则。
以上资料来自“跟着名家读经典”丛书,题目及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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