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格力电器: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时间:2020-02-04 00:29: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新京报讯(记者 陈维城)2月3日下午,格力电器公告称,公司于2月3日收到格力集团的通知,格力集团于2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1月23日。
格力电器混改大幕源于2019年4月。当时,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正筹划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格力电器股权,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4月8日晚,格力控制权“易主”一事揭开神秘面纱,公司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
2019年12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股权转让迎来“大结局”。格力电器发布公告显示,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A股流通股,以人民币46.17元/每股的价格进行转让,最终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16.62亿元,占格力电器总股本15%。珠海明骏背后的高瓴资本正式成为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416.62亿元资金中,珠海明骏自有资金为218.5亿元,占总金额的52.4%。格力管理层占珠海明骏认缴出资总额11.1%。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合伙协议,珠海毓秀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管理层实体有权委派1名董事,对珠海明骏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019年12月15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12月13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格力集团收到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1月17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内容进行问询。回复显示,董明珠与其他17 名格臻投资出资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17名格臻投资出资人与珠海明骏、珠海贤盈、珠海毓秀不构成一致行动人。董明珠、格臻投资与珠海明骏、珠海贤盈、珠海毓秀在客观上不存在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安排,也没有未来结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计划。
新京报记者 陈维城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