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近期报道两起患者院内死亡!要么判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要么索赔200万,连告两家医院!为何医生越来越难当了?带来哪些教训?

时间:2024-07-30 10:03: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期据媒体报道,又发生两起患者院内死亡的案例,纵观整个就医过程,实在令人痛心。

3岁男童“肚子痛”入院14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将贵阳两家医院告上法庭

索赔200万

事发在贵阳,2024年2月1日,3岁小男孩琪琪突然出现全身疲软、咳嗽症状;2月2日,总体有好转,下午琪琪服用药物“感冒灵”一袋,当晚8时左右,琪琪吃了“汤泡饭”,随后,琪琪突然哭闹着喊肚子痛。

2月2日晚10时29分,家长带琪琪到息烽县人民医院就诊,主诉“腹痛10分钟”。院方记载的现病史如下:10分钟前患儿无明显诱因出现腹痛,以全腹为主,不能自行缓解,伴呕吐胃内容物1次。

息烽县人民医院给琪琪做了腹部彩超,处理意见为:完善腹部彩超示阑尾未见异常后口服颠茄片无缓解,故完善腹部CT排除外科疾病;患儿现腹部CT示小肠扩张积液,中腹肠系膜血管稍旋转、扭曲。建议普外科进一步处理,不适随诊。

息烽县人民医院提供《疾病证明书》显示,琪琪的临床诊断为:1、腹痛待诊:外科急腹症?2、急性扁桃体炎。处理意见为:鉴于患儿病情危重,病因复杂,建议转诊上级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治。

经联系,当晚救护车将琪琪送到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病历显示,琪琪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急诊儿外科的就诊时间为2月3日凌晨1时51分。急诊腹部平片提示腹部肠气分布欠均,“肠梗阻不除外”。治疗处理意见为:患儿一般情况欠佳,精神反应欠佳,予收治PICU(儿童重症医学科)进一步治疗。1时55分,家属收到了1份病危通知书,此后数小时内又收到4份

这些《病危(重)通知书》显示,院方对琪琪的诊断为:1、休克;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1型糖尿病?3、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危重病人抢救委托书》载明:医护人员将全力抢救,家属则“积极配合”。

图片

根据病历,结合患儿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彼时院方对琪琪的病情,考虑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可能危及生命,必要时需呼吸机支持治疗等。

根据医院《二十四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2月3日8时35分患儿出现心率下降,经抢救患儿自主心率恢复。9时50分患儿再次出现心率下降,经抢救2小时38分,患儿自主心率及呼吸仍无法建立。12时28分行床旁心电图示无心电活动,院方宣布患儿抢救无效,临床死亡。

图片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显示琪琪的死因为“休克”

一个3岁的小男孩,因为肚子痛从入院到死亡,不超过14个小时,令人心痛。患儿死亡后,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于今年4月1日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导致琪琪死亡的“肚子痛”,实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引起感染性休克”。

患者家属感到气愤,其表示:“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在几次沟通中对患方强调的,都是孩子患的是糖尿病,之前他们还提出,孩子可能要终身打胰岛素

那么,医院是否考虑到了肠道疾患呢?院方一份作于当天4时20分的“抢救记录”提到了“肠梗阻征象不能完全除外”“目前患儿循环不稳定,待循环改善后进一步复查腹部CT”。

家属表示:“这样一家先进的医院,没有第一时间查出孩子‘肚子痛’的准确原因。监控视频显示,在抢救前,琪琪在PICU内长时间无人问津,他中间痛得坐起来多达20余次,这与院方在多份文档中描述的‘昏睡状’情景不符。”

图片

家属表示,监控视频显示琪琪在PICU抢救时曾多次坐起

该院相关负责人称:“娃娃情况本身就危急,如果不危急,息烽县人民医院就不会让娃娃转院。以当时娃娃的生命体征,进了PICU,不代表就能立刻做手术,而医院没有做全面检查,也不能盲目地做手术。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琪琪的死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这种疾病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是非常危急的。”

患者家属随后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误诊误治、没有及时处理患儿病情,请求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逾200万元。5月20日,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申请追加初诊医院息烽县人民医院为被告,理由是患儿“还在其他医院进行诊疗”。

6月7日,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法规科等部门对此事进行了回复,他们对琪琪的去世表示痛心,但作为当事单位,他们不宜对医生的医疗行为作出评价。

具体该如何判决,下一步法院将委托第三方,对两被告的诊疗行为与琪琪之死是否存在医疗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北京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31岁大学女教师查出肺结节疑癌变,

术前穿刺引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除了贵阳这名不幸的3岁儿童因肚子疼在院内死亡,家属要求巨额赔偿外,近期北京一家医院则发生了另一起尘埃落定的级甲等医疗事故

据大风新闻报道,31 岁的大学女教师毛星星(化名)查出肺结节疑癌变,术前穿刺定位发生胸膜反应引起心脏骤停不幸离世,被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22 年 8 月 5 日,毛星星 CT 检查显示,左肺上叶前段有一个纯磨玻璃结节,大小约 7×8 mm,可见“毛刺征”。检查提示,该结节系 LU-RADS 4B 类,早期肺癌可能性大。

医生开了消炎药,毛星星吃了一个多月药物后去复查,CT检查单显示:双肺支气管血管束清晰,双肺见多发小结节影,较大者位于左肺上叶,边界清,呈磨玻璃状,周围见短毛刺,直径约4mm

吃了消炎药,结节大小从约 7×8 mm减少到4mm,本来应该不用太担心,但该报告单同时注明称,“左肺上叶结节,不除外肺癌,请结合临床。双肺多发结节,考虑良性病变可能,请结合临床并随诊观察。”

10 月 10 日,毛星星通过黄牛挂了北京某三甲医院胸外科一名医生的号,并入住该院。因为此前该医生看了片子后怀疑是早期肺癌,建议患者到他多点执业的北京某三甲医院做手术,届时由他自己亲自主刀。

10 月 12 日,医护人员前来病房接毛星星去做术前穿刺定位。

家属表示:“当时我坐在 CT 室门外的椅子上,医生在里面给我女儿局部麻醉后做术前穿刺定位,后来,我突然听到里面有争吵声,过了几分钟传来女儿的哭声,CT 室的门打开后有人冲了出来,我走进去看到女儿躺在 CT 室台上,嘴角有血,当时我懵了,随后有医护人员提着药箱来抢救。

后经多次转院抢救,2022 年 12 月 4 日下午 4 时左右,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毛星星最终离世鉴定结果为胸膜反应引起心脏骤停,周围肺组织未见肿瘤细胞。

2023 年 3 月 8 日,鉴定机构出具了更详细的鉴定意见:毛星星符合左侧胸腔镜穿刺后发生胸膜反应,并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融合性小叶性肺炎及肺出血、右肺脓肿,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2024 年 6 月 11 日,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出具最终鉴定结论:根据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讨论合议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与过失,其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患者在行“CT 引导下经皮穿刺肺结节辅助定位术”过程中,突发严重胸膜反应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属于罕见并发症,抢救困难;医方在完成气管插管后的抢救过程符合医疗行为常规。建议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图片

两个院内死亡案例教训很大

坚守医疗原则,不该犯的错绝不能犯

医生哀叹:有时候医生救人也只能听天由命

看到第一个案例后,贵阳市某三级医院一名外科医生表示:“县医院已经做的够好了,而且在发现基层不能处理后,果断建议转院。22:30入县医院,凌晨1:20就已经到上级医院了,县医院可以说是一点儿也没给耽搁。只能说孩子病情发展太快,到了手术治疗阶段,生命体征不稳,而又无法及时探明病因,这里面既有医生诊疗经验不足的问题,又有病情过于凶险的原因,没办法,孩子死在了医院,医院多少是要担责的,唉,医生现在是越来越难做了。”

对于第二个院内死亡案例,河北一名呼吸内科医生则认为:“7×8 mm的小结节,而且抗炎后还缩小了,不应该倾向炎性结节吗?依据指南完全可以继续观察的,感觉有点像过度医疗了,坦白地讲,对有明显抗炎效果的结节再观察三个月都不为过的。而且后面即使突发胸膜反应,处理得当真不至于会死,我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

必须得说,患者因为诊疗在院内死亡,不管院方有没有尽力救人,最终都会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往往以赔款了事,如果被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那担负的责任会更大一些,赔的钱也会更多。那么,出现什么情况会被判定为一级甲等呢?

根据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事实上,凡是一级医疗事故都很严重。一级医疗事故分为甲等和乙等,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最终造成了患者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定义则为: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 0 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对于以上两个患者死亡事件,云南一名外科医生十分忧虑,他说道:“不用想,贵阳那个3岁儿童死亡事件最终肯定也会被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现在当医生是越来越难了,这就提醒我们各位医生,首先要不断精进自己的医疗水平,不该犯的错坚决不犯,在自己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还是无法挽救患者的生命,甚至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就只能任天由命了,没办法,当医生就是这个命,出现了死亡你就得担责……”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上一篇: UEGJ:超声肌肉评估用于炎症性肠病中肌...

下一篇: JAMA Neurology:性别和性少...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