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唐思悦陆隽元》,是捕捉大晴所写,书中的精彩故事:...
第5章
唐思悦见陆隽元迟迟没有回复,以为他生气了。
刚想道歉时,听到陆隽元慢吞吞道。
“想过,但怕分家后,你跟着我的日子就更苦了。”
这人说想过就行了,为何还要说后半句,让唐思悦高兴的猝不及防。
“不苦。”
唐思悦踢着碎石子,一脸别扭。
“思悦,你真的不嫌弃我么?”
走在前面的陆隽元突然停下来,转过身时唐思悦一个没注意撞进他的怀里。
撞的她头又疼了,无奈道。
“嫌弃你脚上有伤么?又不是治不好。更何况,我又丑又作,你不是也没嫌弃我。”
陆隽元一边揉着唐思悦的脑袋,一边反驳道,“我从未嫌弃你。”
“咱们是枯藤老树昏鸦,你丑没事我瞎。”
唐思悦笑道,这人不是脚有毛病,是眼睛有问题。
穿越后她又不是没照过镜子,面黄肌瘦,脸上有痘,关键在于痘之多,整个脸盘都没法搁。
她和陆隽元站在一起,像极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怪不得白蝶衣看她不顺眼了。
“思悦,没想到你还会吟诗作对。”
陆隽元眼睛闪过明亮,曾经的他太不了解唐思悦了,硬是亏待了她许多年。
“我会的还多着呢,以后你就会发现娶我比娶白蝶衣赚多了。”
“思悦,我和白蝶衣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
陆隽元见唐思悦提起白蝶衣,以为她误会二人的关系,赶紧解释。
他们只是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之前白蝶衣确实对陆隽元有所好感,最起码他长的俊俏,性子温和,好让白蝶衣拿捏。
但陆隽元的脚受伤后,白蝶衣就急忙扯清自己和陆隽元的关系,根本不允许别人把他们两个人的名字放在一起说出来,前两年她嫁到邻村,不知因为何事让人家赶了出来。
白蝶衣的名声自此大打折扣,看到自己不要的男人也娶妻了,心里不舒服的同时在重新考虑。
“看你紧张的手都发抖了,我相信你。”
唐思悦觉得这孩子病得不轻,开玩笑的话,他却当真了。
等他们来到山脚下时,夕阳都要落山了。
陆隽元说天黑山上危险,明日他们再去,今天只能在山脚下找找看有没有唐思悦要的东西。
唐思悦欣然同意,她才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毕竟一个骨瘦如柴一个行走不便。
她原本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野菜,田氏习惯把饭菜藏起来,只留给陆隽元他们一个黑面馍馍,一碗稀饭,根本不够两人吃的。
结果让唐思悦发现了好东西,野生芦荟。
“好大一颗芦荟,我的脸有救了。”
她激动不已,徒手去摘芦荟时被陆隽元拦下,神情凝重道。
“思悦,这东西吃了会出人命的。”
陆隽元说村里的葛大爷就是吃了芦荟,中毒而亡,从此谁都没有碰过芦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