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夜,是潮湿而闷热。
莹绿色的台灯,映出一方暖色的光,照得向绍卿腕上的表盘幽幽反光,表针滴滴答答走到九点整,墙上的黄铜大钟也嗡嗡敲了九下,不知不觉,已经晚上九点。
向绍卿攥着钢笔在稿纸上补下最后一句作为收尾,又校对一遍,方施施然合上笔帽,拨电话叫印刷室的诗凤拿去印刷。
诗凤脚程倒快,一刻不到便赶了过来,见一叠厚厚的新闻稿已经端正摞在桌上,口中忙道:“不愧是向大主编,换做旁人,是无论如何赶不完的!”原来是今日敌机轰炸,好几个编辑受伤进了医院,向绍卿无奈,只得一人孤军奋战,熬到夜里方才赶完。
诗凤拿起稿纸一看,为首的一张字体朴茂工整,稿纸标题写的是“云南战场大捷,第七军昨日返渝整修”,因是明日发刊,所以今日之事便写成“昨日”。
趁着诗凤校稿的工夫,绍卿起身伸了个懒腰,她今天穿一件水绿色的倒大袖旗袍,因为久坐,旗袍腰腹处已经有了些许褶皱,鬓角的发丝也有些凌乱。
诗凤校验无误后,将其放入手里拿着的公文包,道:“向主编稍等,待我去印刷室交代一番,我们便一道下班,我请你去小什字喝一杯可好?”
绍卿用手指做发梳,把碎发理了理,又抚平衣褶,自觉已经又恢复成翩翩淑女形象,她展颜一笑,原本因伏案工作有些苍白的脸庞添了一抹灵动的色彩,“李诗凤小姐诚信相邀,我岂敢不从?”
两人便叫了黄包车,一路说说笑笑到了小什字皇后舞厅。
这舞厅是重庆最气派的一座,装潢、奏乐、酒水俱是一流,两人伴着音乐跳了两支华尔兹,便觉有些体力不支,于是端着香槟靠在皮沙发上闲谈。
诗凤道:“绍卿,你可注意到今日舞厅多了不少军官?”
向绍卿循着她的视线扫了一眼,发现邻近她们这桌,恰有五六个军绿色的挺拔身影,帽徽、肩章、腕表、腰带、军靴,无不锃亮,显出一派意气风发。观其军衔,最低也是少校,想到今日有一支军队从滇回渝休整,多半便是这支军队的青年军官。
正与诗凤说着,那边忽迸发一阵哄笑,不一会儿,穿黑马甲白衬衣的侍者端来两杯威士忌,言说是隔壁相赠。
诗凤性格洒脱,大大方方将酒收下,不多时,一位年轻军官走上前来,请诗凤去舞池跳舞。
向绍卿朝那方向又看了一眼,可惜相距略远,看不清他们面容,只觉隐隐有股视线,紧紧钉在她身上。她心下有些不安,拿上手包,打算去盥洗室补妆,顺便在回来时换个位置。
到了盥洗室,她刻意拖了会时间,打算磨蹭半个钟头,拢拢发丝,又细细地对着玻璃镜重描了唇膏,刚顺着唇膏的螺纹把膏体收起,便觉四下太过安静,向后一瞥,离绍卿不过三四步的距离,已经立了双锃亮的军靴。
向绍卿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抬头。
一人多高的玻璃挂镜,只映得出两个人的影子,男人一身戎装,头发已经修得很短,更显得眉目英挺,浓眉下一双眼睛眸色极淡,却更显剔透,他用这双琥珀色的眸子看她,一如猎豹锁定他的猎物。
她只隔着镜子看了他一眼,便不敢再看,慌忙紧闭双目,生怕下一秒泪水夺眶而出。
有些人,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见。
他上前,从身后拥住她,炙热的体温烫得绍卿瑟缩了一下,却在他怀里动弹不得。
是急切的吻,吻在她的鬓边、脸颊、耳垂、脖颈......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撕咬,他吻得太密,吻得太急,她的肌肤能够感受到,他嘴唇滚烫的温度,他带着威士忌味的吐息。绍卿秀目紧闭,无可奈何地喊他的名字,“孟闻钧......孟闻钧!”
他置若未闻,一只手揽着她纤细的腰肢,另一只手开始解她身上的珍珠盘扣。
绍卿仰着头,双手无力地搭在他的小臂上,任由他的胡作非为。
眼泪,从眼角滑落,孟闻钧动作一顿,低声说:“你哭了?”
向绍卿答非所问,“孟先生,我已经订婚。”
他这才注意她左手中指,已多出一枚银质的戒指。
……
沉默,良久的沉默。
她和他之间的关系,最好便是沉默,因甫一开口,便忍不住彼此刺伤,明明她不愿再见,他却偏偏要靠近。
此话一经出口,绍卿心里多了几分快意,只遗憾孟闻钧点了香烟来抽,面容藏在缭绕的烟雾后,看不清他作何表情。
她默不作声,玉指捻起盘扣开始研究,历经方才一番纠缠,她手心粘腻腻的,总是捏不住扣子。
待孟闻钧抽完烟,把烟蒂踩灭,绍卿才堪堪扣上一个,他看不下去,上前替她把珍珠一粒一粒扣好,扣到脖颈处时,他指腹无意划过吻痕,惹得绍卿忍不住低喘一声。
孟闻钧眸色一深,见她脸上红晕未褪,额上的碎发已经被薄汗打湿,腮边犹挂着泪痕,唇色更是光泽动人,正欲吻下去,又想到她已跟别人订婚,不由得冷笑,“向小姐既然已经订婚,想必不愿再跟孟某有所牵扯,何必作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来引诱我?”
向绍卿怒极,反语相讥道:“我倒要问问孟先生高风亮节的样子是装给谁看!我并没有求你亲我,是你自己自甘下贱,跟我这种不忠贞的人纠缠不清。”
方才还是情浓,顷刻间便唇枪舌剑,不把心给刺得千疮百孔不肯罢休,他们俩之间谈话,每每如此,最后总归是不欢而散。
孟闻钧用力扯松领带,“我记得当年你在上海读书时,勉强还可算作淑女,没想到几年不见,竟然把孟家教导你的礼数全部忘个干净。”
“我也不曾想,几年不见,孟家金尊玉贵的孟三公子也全无绅士作风,活成了兵痞。你爸爸只教我要自尊自爱,能工作养活自己,从没教过我纠缠别人的丈夫。”
孟闻钧一时语塞,恨恨道:“好,好极了!是我自轻自贱,是我想了你七年,记挂你七年,也是我偏要纠缠你,偏要...去爱你。”
......
两人不欢而散。
诗凤跟那邀她跳舞的军官相谈甚欢,已经乘他的车回家,已近深夜,绍卿便请侍者拨她未婚夫陈秋明的电话,叫他开车相送。
陈秋明带一副金丝眼镜,生的斯文好样貌,与她同一所大学毕业后,又幸运在同所中学任教,双方父母见了都颇为满意。自订婚以来,两人一直礼数周全,不曾逾矩,陈秋明忽在深夜闻电话中未婚妻的语气如此亲昵,一时间如临大敌,忙开车相接。
陈秋明所开的是一辆道奇轿车,对于一个在政府工作的小小文员来说,已经价格不菲,绍卿坐在副驾,觉得座椅的皮革味有些刺鼻,索性摇下车窗,倚在窗边吹风解酒。
汽车渐渐加速,窗外的风景向后掠过,化作数不清的模糊光点,她枕着手臂,又想起孟闻钧。
孟闻钧七年前有没有说过爱她?
过的太久,已经记不得,她只能够记得当年离开上海时,是怎样的决绝,又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愤恨,可那时的物和人,那时说的海誓山盟,已经在脑海中黯淡,仿佛是隔雾观花,朦胧看不真切。
他现在说爱她时,她只好淡淡地对他说:“这话太迟,我已经准备成为别人的妻子。”
他犹不甘心,轻声唤她小名,“卿卿......”
从前他们每一次吵得不可开交,他都凑到她耳边喊她卿卿,声音那样低,好像在夏夜拨动琴弦。
她离开上海前最后一次跟孟闻钧见面,他是不是也凑得这样近,贴在耳边叫她的小名?
他难道不知自己在做困兽的挣扎?
七年前,她没有选择留下,七年后,同样也不会为他割舍。
于是她的双手往孟闻钧肩上轻轻一推,退到一个稍显安全的距离,“孟先生,时间已有些晚,再不回去,我未婚夫可要担心了。”
再一次的,向绍卿决绝地离开。
……
“有辆军用吉普一直跟着我们,是你认识的人?”
绍卿看了眼后视镜,点头道:“应是孟闻钧,第七军的上校,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官职。”
随后陈秋明便没再说话。
他无疑是绅士,他装作看不见她脖颈上的吻痕,不去过问她的私生活,甚至对孟闻钧与她的关系也不追问。
明明三个月之后他们便要在教堂宣誓结婚,现在他们呆在一起,却客气得像两个陌生人。
向绍卿偏过头看他,“秋明,我们是未婚夫妻,你为何不追问?”
陈秋明说:“我们已不再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我相信你有分寸。”
这句话把绍卿逗乐,她狡黠一笑,道:“我若说他是我旧情难断的前男友,你敢不敢找他打一架?”
陈秋明嘴角也染上了些许笑意,“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即刻就下车跟他打一架。”
正说着,车子稳稳停在都邮街的拐角,仿佛只等待绍卿一声令下,他随时能冲下去打人。
向绍卿却不发话,她一拉车门,灵巧似蝴蝶般飞出,“何须我开口?你是我的未婚夫,我相信你有分寸。”
原来她已到住处,一个闪身,那抹水绿色的婀娜身影便在楼道中消失了。
陈秋明渐渐收起笑意,他没再启动车子,反从西装口袋里掏出烟盒,咬了一根叼在嘴里,火机啪嗒一声,于黑夜燃起一朵橙色的花。
第二章 如梦中
因从香港来的匆忙,没能好好寻个住处,因与陈秋明两人还是未婚男女,不便居住一处,她主张在市区外买一套宅院做婚房,由陈秋明住,在商业街暂租一处,权当她待嫁之所。
如今看来,这屋子实在是有些狭小。好在绍卿的家当不多,二十余寸的皮箱便可装下,不然人在屋里怕是连腰都站不直。
进门是短绒地毯,贴墙摆着一张单人小床,箱子收在床底,床侧一间衣柜,放了些换洗的衣裳。只一扇小窗,下面摆了一方书桌,书桌大而宽阔,占据了小屋绝大部分的面积,桌上倒有一台荷兰产的真空管收音机和一台铜叶电风扇,大抵是全屋上下最贵的电器。除了这几样摆设,再找不出别的东西。
向绍卿自小养在孟府,不愁吃住,后去美国念书,也是公费派遣,没在衣食住行上操心,在香港任教时,港内经济繁荣,加之有亲生父母资助,总还能凑合得过。流落到重庆这般境地,倒还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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