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冯家的两个儿子,从小长在钱堆里,却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
冯之砚是冯家的长子,儒雅随和,处事得体。
而冯斯时是被宠坏的小儿子,性情乖戾,喜怒无常。
大家害怕他,却更想巴结他。
尽管冯斯时在众人的眼中极尽恶劣,但他在我心里始终是个好人。
初遇他,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的工厂突遭变故,倒闭之后,欠下巨款。
顶不住压力的父母吞药自杀,一死了之。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会儿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忙于跑剧组、找实习,而弟弟刚上大学。
那些追债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学校。
最要命的是,弟弟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根本就不适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怕被同学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去死算了。」
我的手机里,被弟弟满是负能量的短信充斥着,我整天担惊受怕。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有朝一日,我们一定会还上这些钱的。
嘴上说得好听,但数了数欠条上有几位数字之后,我只恨自己没长十个腰子。
光是靠着兼职赚的那些钱是远远不够的。
直到那一天,催债的人下了死命令。
「如果不在这个月前还上一笔钱,那你弟弟就别想继续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想通过某些捷径来换取很多很多的钱。
哪怕是出卖自己的灵魂。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叫作「张欢」的经纪人找上了我。
他说,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组的局里聊聊天、喝喝酒,散场后就会给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欢哥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到了周寂白。
也遇到了冯斯时。
8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庆功宴。
娱乐圈里没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出身是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却从未放弃努力,终于被人们看见,直到成为影帝。
我经常用他的故事来激励自己,相信我也会有那么一天。
在我心里,周寂白是偶像,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辈。
所以,我那天一直很惶恐。
周寂白喊我留下,让我脱掉裙子。
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张欢介绍的「局」,背后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在这个局里,女孩子们的身体,分明是张欢向上爬的藤蔓。
所幸,我的偶像确实不是那种人。
我很感激他。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打来的一大笔钱。他还附上纸条,说借给我救急,让我不要有任何负担,可以慢慢偿还。
他还说,一定要走正道,才能对得起自己。
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还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造访。
因为那笔钱太及时,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抵,来回报这份恩情。
可我没想到,那是我见到周寂白的最后一面。
他死了。
周寂白葬礼的那天,我没去成。
因为我弟弟被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话筒那边的人恶狠狠地跟我说。
「沈雾,这么一大笔钱说给就给了,看起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嘛。
「再准备一笔钱,如何?
「你今天这套蛮漂亮的,不如就穿着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成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背负了愧疚和遗憾。
9
通过欢哥,我找上了冯斯时。
我仍然记得,我答应过周寂白,我说会走正道。
可惜,我还是失言了。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你去看他,我不高兴,也很介意。」
是啊。
我们这种并不对等的关系,注定冯斯时不需要我对他有什么真心喜欢。
或许,他需要的,只是我的绝对忠诚。
11
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拉开房门,却被脚边的场景吓了一大跳。
陈初见默不作声地抱住自己双膝,不知道坐了多久。
「你……该不会是坐了一夜?」
我想拉她起来,手却被陈初见拂开。
「别碰我!」
「吵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冯斯时不悦的声音,他一直都有起床气。
陈初见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颈处几抹红痕。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来到冯斯时的面前,强忍泪意:「你怎么能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个时刻,冯斯时忽然抬眼看向我。
我心头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别开脸。
她惨淡一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之后,我被那群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很多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又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一滴泪珠顺着长睫滑落,她这句话一出,整个氛围更加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