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上泥腿子小说叫什么赵鹤-抱上泥腿子全文免费大结局

时间:2023-03-20 11:59:5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赵鹤曾说过,等我及笄,就用八抬大轿将我明媒正娶回家。
原来他这阵子早出晚归,是在挣钱。
身上沾的脂粉味,只是因为帮胭脂铺的老板搬货,才染上的。
我高兴的笑出声,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赵鹤骂骂咧咧的替我擦眼泪,嘴里道:「真是个小没良心的,老子在外面累死累活,你居然怀疑我偷人,什么时候开始的?小心思还挺会藏?」
我一把抱住他。
活了两辈子,赵鹤是唯一对我好的人。
再活一辈子,我也不会遇见赵鹤这样的人了。
赵鹤身体一下僵硬了,局促的推了推,「你干什么……眼泪别往我身上抹,弄脏了你得给我洗衣服!」
我死不放手。
8
第二天赵鹤便带着我登门江家。
这是我离家半年来,第一次回江家。
这么久没回来,当初的恐惧还在,仿佛诅咒一样留在院子里。
我害怕的缩了缩,躲在赵鹤身后。
我爹看见赵鹤,一副轻蔑的笑,听见他是来求娶我时,更加不屑。
「老子养了这么久的女儿,你拿这点银子就想娶走?做梦!」
我爹狮子大开口的态度,显然是想讹赵鹤一笔。
他不会同意我嫁给赵鹤。
因为镇里的老男人想花一百两买我。
赵鹤出不起一百两,我爹就不会罢休。
这趟不该来的,我急的眼泪直掉,害怕以后再也离不开这。
赵鹤原本还心平气和的,见我哭了,顿时掏出一把刀拍在桌子上,威胁道:「你今天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老子不是在跟你商量!」
我爹被他吓到了。
赵鹤也没等他说话,就当是同意了,领着我就走。
晚上我们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婚礼。
院子是赵鹤的兄弟,和周围的邻居们布置的,大红的颜色格外喜庆。
我穿着裁缝铺老板送的婚服,紧张的站在赵鹤身边,差点左脚绊右脚摔倒。
赵鹤牵住我,小声说:「小呆子,走路都走不好。」
「笨死了。」
我的脸通红。
第二天,我差点下不来床。
出门时,所有人都叫我赵娘子。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存钱罐子,心想如果不是为了娶我,赵鹤也不至于花光自己全部身家。
我得想办法补贴点家用。
上辈子我被老男人的儿女们赶出来之后,无处可去,去宫里当了宫女。
一直待了五年,直到皇宫易主,这才知道新皇帝是赵鹤。
我唯一会的本事,也就是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我找到赵婶子,跟她打听有没有给人浆洗缝补的活。
赵婶子有些门路,很快就给我带活来。
赵鹤白天出去,我就在院子里洗衣服,缝衣服。
晚上赵鹤回来,看见我冻红的手,和不慎被扎的几个针眼,气的大发雷霆,「谁让你干这些了!」
我怕他生气,小声说:「我想挣钱。」
「我养不起你吗?」
我连忙摇头,「不是的,只是我害你花了这么多钱,我想挣回来。我们得存钱,得存很多很多的钱,以后肯定需要钱。」
我没说,不到三个月后就要打仗了。
上辈子就是这场战,一直打到了皇城脚下,将天下易主。
到时候天下大乱,没有钱活不下去。
赵鹤不知道这些,但也没再吼我。
他拉着我的手放进怀里,恶狠狠的警告我:「以后不许用这种方式挣钱,冻坏了怎么办?」
9
三个月后,战争果然打到了珺阳镇。
从北边来的起义军一路南上,四处吸纳新鲜血液,到珺阳镇上第一个看中的就是赵鹤。
赵鹤有魄力,有能力,手底下还有一帮兄弟。
珺阳镇一半有血性的汉子,都听赵鹤的。
吸纳了赵鹤,起义军将壮大一倍。
但赵鹤却很看不上这支零散的民兵队伍。
王胜找到赵鹤时,赵鹤正埋头给我栽桃子树,挑水浇院子里的菜。
我躲在屋里,听见王胜讲了一堆慷慨激昂的演讲,大概意思就是当今陛下为君不仁,残害忠良,他们要结束这个黑暗的王朝。
赵鹤听完,只说了一个字:「滚。」
「老子有媳妇,跟你们这群大老粗不一样,没看见我正在给媳妇种桃树吗?」
王胜无言,走到门口时,忽然转过身道:「如今的珺阳镇还算平静,那是因为上面有太守护着。可就在上个月,太守被降罪贬斥,马上就要离开珺阳,到时候,你还能和你夫人过如今的逍遥日子吗?」
那条属于他的王权之路,他不该错过。
况且,王胜说的没错。
再不到一个月,新太守上任,珺阳镇的生活将天翻地覆。
我说:「我不怕吃苦,也不怕死,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10
我成了这支起义军里唯一的女人。
王胜提议让我待在珺阳,因为行军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有时连自己都吃不饱。
但我坚持要留下。
离开这天,我在赵鹤给我栽的桃树底下,埋了一个荷包。
里面藏着我的一个心愿。
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心愿。
赵鹤问我里面到底是什么,我只说,等将来再回珺阳,就知道了。
行军的日子格外艰难。
白天只能吃野菜,就几块干硬的馍馍,勉强饿不死的程度。
我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于是捞起袖子生火,将野菜煮成汤,泡着馍馍吃。
这样再干硬的馍馍也能下肚,还能有一口热气。
赵鹤和军队里的人混成了兄弟,一群人半起哄半羡慕的说:「有婆娘就是好啊,有人做饭有人洗衣,我们这些老光棍比不得哦。」
赵鹤毫不留情的踹了他们一脚。
「看什么看,这是老子媳妇,想要媳妇自己找去。」
打仗时,赵鹤将我护在后头,不让我冒一点尖。
我听着外面刀枪剑雨声,心里忐忑的不行,每次总能在他身上看见新的伤口。
起先我还会害怕。
看见大堆的鲜血涌在我眼前,看见曾经欢声笑语的兄弟回来时只剩一具尸体,我害怕的整夜睡不着觉。
赵鹤就抱着我,贴在我耳边说:「别怕,有什么老子都替你挡着,谁都伤不到你。」
见得多了,我竟渐渐麻木了。
只是我越来越害怕,害怕哪天抬进来的,会是赵鹤的尸体。
前世的那些记忆仿佛不管用,仿佛离我越来越远。
走到山海关时,我们的队伍已经壮大到几万人,赵鹤也成了王胜的二把手,掌握军营中大部分的职责。
皇城派军队镇压,足足有二十万。
比我们多了十倍。
王胜和赵鹤的脸上,一日比一日严肃。
我知道他们都在思考,这场战役到底要怎么赢,要怎么才能减少牺牲。
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
前世,我只知道这场战最终赢了,却不知道如何赢。
我只能安慰赵鹤,像以往他每次安慰我那样,「别怕,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和你在一起,不要有顾虑。」
「就算是死,我也跟你一起。」
赵鹤抚摸我的眼眸,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度过了三年。
这三年我跟着他风餐露宿,看着他从青涩蜕变到如今的成熟坚毅,过去的时光在我们的视线中流转。
跟了赵鹤,我从未后悔。
当晚,赵鹤只带了十人小队,前往敌方军营后备。
他要以小博大,偷袭对方的粮草。
这几乎是赌命的决定。
十个人,若是被发现,一个也走不掉。
我坐在军帐里,手中死死握着赵鹤留给我的信,上面说,他要是死了,就让我改嫁。
我将信撕得粉碎,然后一把丢进火里。
灼灼明火下,我的眼神格外坚定,他不会死。
绝对不会。
直到远处传来信号,王胜兴奋的骑上马,激动的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赵鹤成功了。
王胜集结全部军队攻城,我留下来等赵鹤。
等了许久,许久,迟迟没有一个人回来。
远处天光即白,军队里的下士安慰我,「赵夫人,赵大哥大约是回不来了……」
我一把推开他,几乎用尽了毕生的力气,骑马冲出军营。
经过两军交战处,满地鲜血,尸横遍野。
我冲进皇城军的军营,在一片混乱中寻找,最后在尸山血海中,看见一个熟悉的红绳。
那是我送给赵鹤的红绳,在鲜血的浸泡下,已经显出黑色。
我颤抖着手将人刨出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鲜血里,赵鹤伸出手,抚摸我的脸,「傻子……谁让你来的……」
我将赵鹤带了回来。
一路上,我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眼前能看见的只有一片鲜红。
只有在看见赵鹤的那一刻,我才觉得,世界安宁了下来。
他还活着,真好。
11
赵鹤活着,但王胜却死了。
正面迎击皇城军时,被人砍了数十刀,鲜血流尽而死。
临终前,王胜握着赵鹤的手,将虎符交到了他手上。
「赵兄弟,离皇城就差一步,我们马上就能看到蓝天了……你一定要带兄弟们……过上一个安稳的世道。」
说完最后一句话,王胜永远闭上了眼。
军营为此挂白三天,哀悼这位勇士。
三天后,赵鹤不顾自己伤势未愈,带军直入皇城。
我为他敲鼓鸣钟。
山海关的城墙上,红衣席卷,仿佛要浸染这万里江山。
我与赵鹤并排走在队伍前面,身后是浩浩荡荡十万起义军,直压皇城。
赵鹤不想再徒增鲜血,进城后围住了皇宫,却始终未动兵。
三天后,明帝投降,宣布退位。
我等来了和前世一样的场景,巍巍皇宫之下,赵鹤一身银白甲胄,身躯如铁般站着,眼神尽是睥睨。
只是这一次,站在他身边的人,是我。
五年的时光恍若隔世。
当我回到前世干活的凤仪殿,却觉得一切都那么陌生。
前世的记忆已经渐渐离我远去。
我住进了凤仪殿,而赵鹤登基仪式正在准备。
当皇帝并不像带兵打仗,赵鹤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安抚旧臣,推行新制,提拔功臣……每一项都让他殚精竭虑。
我开始为他四处奔走,一一拜访前朝老臣,逐一拉拢。
又为他在城门口施粥布善,开设医堂,笼络民心。
我们忙的几乎连见面的时间都没有。
直到侍女提醒我,赵鹤身边出现了女人。
我愣住了。
在军营里待了太久,我都忘了,赵鹤原来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
如今成了皇帝,恐怕更多人想嫁给他。
多年前,赵鹤那些兄弟们的玩笑话,如今又清晰的出现在我耳旁。
我忘了,他成了皇帝,注定是要三妻四妾的。
12
我决定要见见这个女人。
她叫洛凝霜,是前朝丞相的女儿,长的极美。
是那种从小金尊玉贵的美,手指纤纤没有一点茧子,皮肤嫩的能出水。
洛凝霜看了我一眼,直截了当的说:「原来你也不怎么好看,外人传皇上与你情深义厚,我还以为你多美呢。」
我笑了。
我确实变丑了,五年的风餐露宿,能好看到哪里去呢?
我与她聊了几句,只觉得眼前人浅薄,没了兴致。
晚上赵鹤来找我,第一句话便问:「你见了洛凝霜?」
我点头,回头看他神色。
五年过去,赵鹤已不是当初的少年,我却还是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我说:「我见过了,长的确实好看,只是见识有些浅薄。陛下若是喜欢,收入后宫也非不可,只是位份不可过高,免得骄纵过度。」
我说这话时,尽力将自己站在一个皇后的角度,为赵鹤挑选合适的后妃。
可说出的话,却微微颤抖。
我转过身假意去挑灯,实则不想让他看见我即将失控的表情。
赵鹤朝我走了两步,说:「这是皇后的意思?」
我点头。
「那你的意思呢?」
我身躯颤抖。
赵鹤强硬的扳过我,在看见我满脸泪水后神色一顿,叹了口气。
「我已经将洛凝霜赐婚给尚书之子。」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和当年一样,一点长进也没有?」
「别哭了。」
赵鹤擦掉我的眼泪,落下一个轻浅的吻。
13
明德初年,启帝登基,立发妻江氏为后,此后三十余年未曾充纳后宫。
明德三十四年,皇后江氏病逝。启帝伤心欲绝,罢朝三日,随于皇后江氏身侧离世。
离开的那天,我拿着当年埋在梨树下的旧荷包。
里面只有一句话,愿与赵鹤白头偕老。
生同衾,死同穴。
我做到了。
赵鹤,我这辈子够圆满了,不要再有下辈子。
14
番外:
我娶姜月纯属是个意外。
自幼父母双亡,死人堆里打滚出来的人,我没想过还能成亲。
姜月说镇上明明有很多女孩喜欢我,但我知道她们更怕我,她们的父母也不会真的把女儿嫁给我这样的人——一个只会收保护费的泥腿子。
这个道理在我十岁那年就明白。
那时我还是乞丐堆里的混混,靠每天和人抢吃的,稀里糊涂当上了老大。
后来马贼进城抢东西,抢女人,我带着兄弟们上去和他们拼命,又成了整个珺阳镇的老大。
算命的说我天生血煞命,命里多争斗。
我信了,因为从我记事起,每一天的都是扛着刀度过的。
直到遇见了姜月。
她和那些或畏惧,或崇拜我的女孩不同,浑身脏兮兮的,眼睛里却闪着干净而倔强的光,开口就说要嫁给我。
我第一反应是她疯了。
小姑娘年纪轻轻的脑子不好使。
她确实不太聪明,我拒绝她,她竟然坐在地上大哭,嘴里喊我夫君。
她不知道女子的名节有多重要吗?
我是个混混但不是禽兽,既不想坏好姑娘的名声,也不想被人认为是强抢少女的流氓,于是威胁她闭嘴。
她倒是挺听话。
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着我,泪珠还挂在睫毛上,看得人怜爱。
可惜就是太瘦了,脸上没一点肉,不然我挺想揪一下她的脸。
我当她是小孩子胡闹,让她回家去。
可是这小姑娘却格外的倔,还说要给我生孩子。
我看着她自己还是孩子的身高,一口水喷出来。
谁知下一秒,她竟然当着我的面脱衣服。
天地良心,我活了这么多年没见过女孩脱衣服,还是这么光明正大的脱。要不是我脑子还清醒着,差点被她理所当然的表情糊弄过去。
我拦住她,觉得她的脑袋多少有点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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