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时应该很开心吧。
十八岁的月亮,终于将那片清冷的光又照回了他的身上。
我叹了口气。
他们很登对。
青梅竹马,俊男靓女。
哪里轮到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妖怪给自己加戏。
他……一定会抱起她吧?
毕竟,冯斯时一直都很会哄女人的。
我不想再留在原地看下去,干脆落荒而逃。
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轻声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问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5
入夜。
冯斯时出现在我房间。
他面色不虞地出现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知道他不痛快,只好先一步开启话题:「我确实是让纪哥私下帮我调查了『陈初见』的身份,不过也仅限于此。
「我好奇你们之间有过怎么样的故事……但没有胆量向你本人求证。
「如果这一点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
我抿唇,继续说:
「可我和你一样,从来都不知道她还活着。」
「冯斯时,你信我吗?」
他双手插进裤袋,唇角向下,顺势捉住我的手腕。
宽大的睡袍袖子滑落,露出我小臂上长长的伤疤。
房间里没开灯,冯斯时就着外面透进来的光,久久凝视着它。
「阿雾,今天杀青之后,你去了哪里。」
「跟我说实话,我就信你。」
他缓缓抚摸上我的那道疤。
看似眉眼温柔,里面却藏着冷意。
6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
不能有任何欺瞒行为,要有问有答。
今天杀青之后,我确实先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
那里埋着周寂白,是我非常非常感激的人。
想来是我助理悄悄告诉冯斯时的,她一向很听他的话。
不过,我没有打算骗他,并如实作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死死捏住我的手腕,眼底有隐忍未发的怒意。
「所以,你挂我电话,只是因为去了那个地方,对吗?
「今天你杀青了,很开心吧?
「甚至开心到结束之后,第一时间想要去找一个死人。」
又来了。
冯斯时所有的阴阳怪气,还有他尖锐的坏脾气,都会在提到「周寂白」这三个字的时候对我展现。
「太可惜了,沈雾。」
冯斯时脸上写满了阴鸷。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他扬起一抹嘲弄的笑:「周寂白早就死了。」
「就算你再喜欢他,哪怕是曾经为了他寻死觅活,他也不会活过来了。」
冯斯时的眼眸里翻动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而我迎向那双眼,没有丝毫的退却。
「上次我只是喝醉了,才不小心划伤了自己。
「我还没有懦弱到要为了一个人自杀的地步。
「还有,我不喜欢周寂白。这一点,我也和你已经解释过了很多次了。
「我知道你讨厌我去华亭墓园,但我今天去……是跟周寂白告别的。」
我深吸一口气。
今天收到冯斯时的花之后,我坐在化妆间里,看着自己在小本本上记录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未动。
三年了。
我一直都很胆怯。
担心自己的真心说出口后,会变成冯斯时眼里的笑柄。
如果我说我爱他,冯斯时会是什么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以为……所有冠冕堂皇的话术,只不过是我想上位的理由。
我不希望他那么想我,更不希望他轻贱我的情意。
哪怕我是把自尊踩在脚下,才敲响了他的房门。
可我的喜欢,是干净又完整的,比我这个人值钱多了。
第一次,我很想去直面我和冯斯时的关系,不愿再回避。
尽管这种摊牌真的很愚蠢。
但是,好像还是有些迟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给周寂白扫墓的时候。
我说,寂白哥,抱歉啦,我以后可能不会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介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能打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的。
现在看来,好像……也没什么机会了。
我缓缓收回思绪。
冯斯时忽然来了脾气。
他一手抚上我的后颈,唇带着狠意压过来。
冯斯时的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传进我的鼻间。
我听见他的低语:
「沈雾,我没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不在意我的想法。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喜欢你去看他,你为什么还是会偷偷去。」
那双眼里,有我读不懂的晦涩情绪。
7
众所周知,冯家的两个儿子,从小长在钱堆里,却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
冯之砚是冯家的长子,儒雅随和,处事得体。
而冯斯时是被宠坏的小儿子,性情乖戾,喜怒无常。
大家害怕他,却更想巴结他。
尽管冯斯时在众人的眼中极尽恶劣,但他在我心里始终是个好人。
初遇他,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的工厂突遭变故,倒闭之后,欠下巨款。
顶不住压力的父母吞药自杀,一死了之。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会儿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忙于跑剧组、找实习,而弟弟刚上大学。
那些追债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学校。
最要命的是,弟弟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根本就不适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怕被同学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去死算了。」
我的手机里,被弟弟满是负能量的短信充斥着,我整天担惊受怕。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有朝一日,我们一定会还上这些钱的。
嘴上说得好听,但数了数欠条上有几位数字之后,我只恨自己没长十个腰子。
光是靠着兼职赚的那些钱是远远不够的。
直到那一天,催债的人下了死命令。
「如果不在这个月前还上一笔钱,那你弟弟就别想继续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想通过某些捷径来换取很多很多的钱。
哪怕是出卖自己的灵魂。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叫作「张欢」的经纪人找上了我。
他说,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组的局里聊聊天、喝喝酒,散场后就会给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欢哥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到了周寂白。
也遇到了冯斯时。
8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庆功宴。
娱乐圈里没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出身是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却从未放弃努力,终于被人们看见,直到成为影帝。
我经常用他的故事来激励自己,相信我也会有那么一天。
在我心里,周寂白是偶像,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辈。
所以,我那天一直很惶恐。
周寂白喊我留下,让我脱掉裙子。
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张欢介绍的「局」,背后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在这个局里,女孩子们的身体,分明是张欢向上爬的藤蔓。
所幸,我的偶像确实不是那种人。
我很感激他。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打来的一大笔钱。他还附上纸条,说借给我救急,让我不要有任何负担,可以慢慢偿还。
他还说,一定要走正道,才能对得起自己。
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还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造访。
因为那笔钱太及时,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抵,来回报这份恩情。
可我没想到,那是我见到周寂白的最后一面。
他死了。
周寂白葬礼的那天,我没去成。
因为我弟弟被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话筒那边的人恶狠狠地跟我说。
「沈雾,这么一大笔钱说给就给了,看起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嘛。
「再准备一笔钱,如何?
「你今天这套蛮漂亮的,不如就穿着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成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背负了愧疚和遗憾。
9
通过欢哥,我找上了冯斯时。
我仍然记得,我答应过周寂白,我说会走正道。
可惜,我还是失言了。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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