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的《两大天团》非常好看,小说主角蓝烨左夏。下面给大家带来精彩段落试读:蓝烨把一个陶瓷猫的存钱罐给了我,告诉我里面有他存的钱,以后吃碎碎冰炸鸡架冰可乐,就从里面拿。...
但是大学,真的太遥远了,我小学还没毕业呢。
蓝烨走的那天,我哭着喊着抱着他不让他走。
蓝烨把一个陶瓷猫的存钱罐给了我,告诉我里面有他存的钱,以后吃碎碎冰炸鸡架冰可乐,就从里面拿。
我哭得更厉害了。
蓝烨还是走了,坐着他爸崭新的奥迪。
我舍不得蓝烨。
那天晚上,我哭着看完了永远没有结局的柯南,抽抽搭搭抠开存钱罐的底,看着里面大票大钞。
哇地一声哭得更响亮了。
我爸妈看不下去,和我说,努力念书吧闺女,蓝烨将来考华夏大学,你要是也能考上,你俩还能见面。
好的!
我回到房间,在从来没翻开过的小学数学书上,写下了「我要 kao 华夏大学」几个字。
考忘了怎么写,拼音标注。
幼时立下的志向就像要当老师和科学家一样,很容易就会被丢到脑后。
幼时的玩伴也一样。
随着新玩伴出现,少年的光影会在心里慢慢变得浅淡,模糊着边缘,最终消失不见……
才怪!
蓝烨走了,但他给我留了存钱罐和毛爷爷。
我每次吃碎碎冰炸鸡架冰可乐都花蓝烨的钱,这就导致我迟迟忘不掉蓝烨这个人。
无论身边有多少狐朋狗友(划掉),有多少至交好友,始终是站在食物链顶端挥舞钞票的那个人,最得我心意。
后来的很多年里,除了我和蓝烨小时候的合影外,他走的那天,奥迪车窗后,那张白皙稚嫩又漂亮精致的小脸,始终没有被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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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烨走的第一年,院子里的小树没我高。
蓝烨走的第二年,院子里的小树比我高。
冬去春来,夏去秋来。
我小学毕业了。
升上初中后,我觉得这里不是我的主场,是我的快乐老家!
开学第三天,我领着初一四班半数男生,把恶意刁难我们的初二学长揍了个开门红。
我一个打三个,骑在人高马大的男生身上,抄起中英文双语字典就是一顿抡。
感谢我妈,初三六班英语班主任齐老师,这字典买的不但厚实,而且实用。
此后,我一战成名。
身边人给我起外号,夏爷。
看不顺眼的人背地里叫我,夏野狗。
见谁咬谁,咬谁谁疼。
虽然我爱打架,但我人缘好,不但男生缘好,女生缘更好。
体育课上,我撸着 T 恤的袖子穿运动短裤,露出精瘦结实的长胳膊长腿细腰,跟着男生篮球场挥汗如雨,我们班女生在旁边又跺脚又捂脸,喊我:「夏爷帅 A!夏爷看我!」
中学生行为准则,德智体美劳,我全面发展,除了学习不行,我样样争先。
我觉得自己是个好学生。
但我妈齐老师显然不认同,初一班主任办公室,她去的比她自己办公室都勤。
我妈一直觉得是家庭限制了我的天赋,一家子教书匠,培养不出我这样的人才。
所以初一下学期,我大半时间跟着体育老师混——是的,我成了特长生,罕见的女长跑健将。
操场就是我的家,太阳就是我亲妈,要问打架哪家强,初一四班找左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