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说什么疯话?”
陆诩眉头拧的更深,看另类一样看着她。
认识林知妍至今,她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得体谨慎,尽可能的在讨他欢心,她这态度,是不想被捧红,不想在娱乐圈捞钱了?
她一个拜金女,会舍得?
“看我干什么?我说错了?”
林知妍心间冷笑,被子下的五指不动声色的拧成一团。
没有人生来就是大冤种。
上辈子攻略这男人不成反倒对他心动,落得那么个凄惨的下场,她已经觉得很丢脸,现在合同既然已经签了,她违约就得赔钱,那她只能摆烂。
最好摆到陆诩忍无可忍,反正违约是不可能违约的。
他要是受不了他就提,到时候他不仅得赔她违约金,她还能得到自由,这不比小心翼翼爱一个男人,爱到最后连命都没有来的强?
“林知妍!”
陆诩怒了,一张矜贵的俊脸黑的能滴出墨来。
从来高高在上的陆公子什么时候被人这么下过面子,还是一个需要依附他而赚钱的拜金女。
他看她就是不知好歹,恃宠而骄!
不给她尝尝苦头,她是不会长记性的。
“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有本事你别后悔。”
“门在那边,陆总好走不送。”
林知妍别开脸,还好心给他指了个方向。
‘啪!’
门被无情甩上。
林知妍嫌晦气,愣没多看陆诩一眼。
可是,那颗心还是猛然瑟缩了一下。
出乎意料的反应,大概是上辈子遗留的本能反应,疼的林知妍眉头都拧成了一团。
她红着眼眶,仰起头无声低嘲:“林知妍,出息。”
……
一连七天,林知妍再没去找过陆诩。
陆氏集团总裁办——
助理第三次战战兢兢的捧着一份合同进来,屋里的冷气比零下的冬天还渗人。
这样的氛围,已经持续了七天。
这七天,陆氏集团的人可谓是活在水深火热里,痛不欲生,唯恐一个不注意就惹恼了老板。
“这做的是什么东西!”
才递上去的合同,下一秒就砸到了助理脚边。
“要他们用猪脑子好好想想,这东西能交给客户?”
“这是第几份了?他们拿着那份高薪就得做该做的事儿,做不了就给我滚!”
“总裁您别生气。”
助理吓得满头冷汗,躬身捡起文件正要说话,就见一个男人推着玻璃门堂而皇之的走了进来,全然没被这屋里的低气压影响到。
“这是怎么回事儿?”
来人是陆诩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富廉。
一身花花绿绿的衬衣,打扮的跟只花孔雀似得。
看到屋内脸色各异的两人,他无声将视线挪到陆诩办公桌的左上角。
那里一连空了七天,他忍不住叹气。
“不是吧,你怎么惹那小替身了?她今天又没给你送饭啊?”
自打半年前林知妍和陆诩签订契约后,只要陆诩上班,这桌上到了点必然会多出一个保温盒,可是陆诩从来不吃。
有一次被富廉撞见,他尝了一口便再难忘记那个美味的味道,有事没事就来陆诩这儿来蹭口饭。
只是,距离他上次吃到林知妍的饭,已经是七天前的事情了。
自从林知妍断了这每天的爱心便当后,陆诩办公室的低气压也没再消下去过。
不知道这两人在闹些什么。
陆诩皱眉扫了那空荡荡的桌角一眼,不屑讥讽:“她早该对自己的厨艺有点自知之明,让她当珍珍替身都是抬举她。”
富廉耸着肩没吱声,视线再度从陆诩那张阴云密布的脸上扫过,什么都没说,抿唇讪讪出了办公室。
他走后,助理也被赶了出来。
门口,助理抱着手机哭丧着脸,记下了刚刚富廉在里头说的话,得到启发,果断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响铃三声那边电话被接通时。
传过来的人声还是慵懒沙哑着的,听声音,像是还没睡醒——
“喂?哪位?”
助理平复了下心情,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开口:“林小姐您好,我是陆总的助理,我们陆总今天应酬喝的有点多中午什么东西都没吃,能不能请您送一份午餐过来?”
这句话扔出口,就跟石沉大海了一样,电话那头足足安静了数秒有余。
助理皱着眉,正要再开口,就听电话那边,林知妍平静的反问:“他那么有钱,要吃什么没有?还是说我从前做的他都有吃?”
“他那种大老板我可伺候不了,你告诉他,我和他签订的是替身契约不是卖身契,想要人做饭,不知道请保姆?”
‘啪嗒’。
电话被挂断。
助理捧着手机,眉宇都拧成了一个川字。
这还是之前那个林知妍吗?
她会和总裁说这样的话?
“她说什么?”
身后,陆诩冷冰冰的声音如同鬼魅的呓语。
助理身子一颤,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总,总裁……”
“她让我去找保姆?”
陆诩冰凉的尾音轻轻上挑。
不知道是助理的通话声音开的太大还是陆诩耳朵太好,他拉开办公室的门出来时,正好把林知妍最后那句话听进耳朵里。
甚至连她语气里的不耐烦都听得一清二楚。
“很好!”
他没在管一旁的助理,咬牙切齿着,扯出了一抹残忍的笑。
“林知妍!真是好极了!”
……
电话那头,林知妍放了电话后,也没了睡意。
想起电话里助理的语气和字句,她就觉得可笑。
真把她当舔狗了不成?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叹了口气,她扔下手机正想再睡个回笼觉,手机又有电话进来。
来电提醒是她公司的经纪人兼闺蜜——赵澜。
“别睡了,起来,接到活了。”
电话那头,赵澜的声音正气十足。
林知妍打开免提慢慢听着。
说是一个网剧的导演之前刷到了她在舞台上唱歌的一个视频,觉得她的形象很符合他们剧中的女配,问她有没有兴趣去试戏,赵澜给她接了,安排她下午过去。
林知妍这会儿还才进娱乐圈,在陆诩的力捧下,才过半年就跻身三线明星的圈子。
上辈子,她总是不肯出远门拍戏。
那时候为了保命攻略陆诩,她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恨不得掰成二十六个小时用,吻戏亲密戏也从来不接,就怕陆诩不开心。
因此还不止一次上过热搜,说吻戏都请替身,被骂的体无完肤。
那时候陆诩做了什么?
他只是淡然的冷嘲,说这是基本,他的珍珍才不会这样不知廉耻,哪怕是替身,既然做了替身,就该有这个自觉。
现在想想,林知妍真真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为了个男人,居然什么都不要了……
抛开那些过往,她起身给前几天新招的助理打了个电话。
花了半个小时梳洗打扮完,到楼下的时候,小助理正好开车过来。
“知妍姐。”
她先前的助理是陆诩安排的,林知妍一直不喜欢那个女人,所以重开之后,她第一件事情就是换助理。
在一众应聘者里,她精挑细选,选了个身高一米八的小奶狗。
看着从商务车上下来的奶狗宋祁安,她啧啧摇头。
说实话,这张脸是真不错,混娱乐圈肯定能混出名堂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居然甘心做个助理。
想的出神,林知妍全然没发觉脚下的青石板路空缺了一块。
她的高跟鞋跟不偏不倚踩进坑里,紧接着,身子便不受控的朝前扑。
而好死不死,她扑向的地方正是一个水池,水池边还有一座假山。
“小心!”
宋祁安几步上前揽住她的腰身,顺势将人带进怀里,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林知妍惊魂未定,正要起身,抬头却见不远处的大槐树下,陆诩一身高定西装,微微屈腿靠在一辆卡宴上,一双阴沉的眸子正一瞬不瞬的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