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江晚初墨云庭的书名叫《真千金她A爆豪门》,本小说是作者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他替江晚初带上房门的时候,没忍住快速望了一眼江晚初,她竟然还站在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江晚初在看什么?她在看月华银河,星轨气形。外人眼中的昏沉夜色在她眼中是透明的,她夜间视物如同白昼,而她放眼望去,便见天幕上银色与淡金交织而行,半空中诸般线条来回穿梭,如同密网,笼罩在天地之间。万物皆有气,普通人无法看到,唯有天纵奇才的个例才能得见。...
他替江晚初带上房门的时候,没忍住快速望了一眼江晚初,她竟然还站在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江晚初在看什么?
她在看月华银河,星轨气形。
外人眼中的昏沉夜色在她眼中是透明的,她夜间视物如同白昼,而她放眼望去,便见天幕上银色与淡金交织而行,半空中诸般线条来回穿梭,如同密网,笼罩在天地之间。
万物皆有气,普通人无法看到,唯有天纵奇才的个例才能得见。
别人眼里黑乎乎的夜,在天才面前是五彩斑斓的盛景。
但这盛景江晚初看了太多年,早已无动于衷,她看了一会儿就打算上床睡觉。
睡觉之前,她习惯性地做了个掐算。
江晚初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每晚都会给自己算一次,除了一年前的某一次结果显出异样来,她过往所有掐算结果都是一致的,然而今天注定不同。
如玉纤指飞速动了几下后,江晚初霍然抬头,眼中光亮大盛。
她原本已经躺下,此时却立刻起身,从柜子里翻出纸笔开始根据术数演算。
夜深人静,明月西移,江晚初伏案疾书,没有发现有少量斑斑点点的光芒悄无声息地汇聚起来,涌入她的身体中。
等到江晚初推演确定后,已经将近凌晨三点,她长舒一口气,脸上不见疲倦,反而满是喜色。
然而此时,江晚初看着眼前这一纸密密麻麻的推演过程,脑海里闪过孟家父母的脸、凌弋身上沾染到的气运、墨云庭躺在床上没有呼吸但浓郁到凝实的紫气,终于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
她终于知道,那一线生机,究竟是在何处!
生机应在孟家,却不在孟家,孟家是一点线头,只为引她走过重重关卡,让她得以顺利地见到墨云庭。
她的那一线生机,实际上在墨云庭身上。
她现在回顾这些年,才发觉一点蹊跷。
孟家的女儿未出生便与薄家订下娃娃亲,出生后却被抱错流落在外,幼童早夭,江晚初苏醒,多年后归家,遇到昏迷被害的墨云庭。
每一件事情如果走向不同,都会引发截然不同的后果,如今这一切,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冥冥之中,是天意如此,还是有看不见的大手在背后推动?
她的生机应在墨云庭身上,又具体指什么?
各种谜团扑面而来,江晚初沉吟许久。
她将桌上的纸拿在手里叠来叠去,最后叠成一个三角形,捏在指尖凝视。
深夜里雾气升腾,室内仿佛也起了一层水汽,江晚初的眉眼氤氲其中,显得有些迷离。
她指尖一松,那折成三角形的纸便晃晃悠悠跌落下去,还没碰到地面,就唰一下燃起火光,瞬息间化作一小撮灰尘,堆在地板上。
罢了,车到山前必有路,不管怎样,能活下去总比早死要好,就像苏老头说的,他还等着以后让江晚初给他上香呢。
江晚初轻轻一笑,翻回床上睡觉,上床前把拖鞋一踢,恰好将不远处的灰尘踢散。
第二天是周六,阿姨来给江晚初清扫房间,突然“咦”了一声。
“大小姐,你是夜里开了窗户吗?我记得昨天我把地板拖得很干净,怎么今天缝隙里有这么明显的灰尘。”
阿姨每天打扫,家里人在卧室又都穿着干净的拖鞋,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状况。
江晚初倚在懒人沙发中看书,闻言抬头,冲阿姨歉意一笑:“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吧,下次我注意一下,今天辛苦您了。”
她长得漂亮,弯着眼睛笑起来时很是甜美,阿姨看得心都软了,连忙说:“这有什么,本来就是我的工作,只是想提醒大小姐,最近天气冷了,夜里开窗户容易着凉,您要是想通风透气还是尽量白天开窗。”
江晚初乖巧点头:“谢谢阿姨,我记住了。”
阿姨拎着装有灰尘的垃圾袋下楼,因为客厅也有垃圾,她就顺势去了趟客厅。
不知哪里来的风忽然吹来,阿姨手里的垃圾袋袋口一松,一些肉眼难见的灰尘便漂浮而出。
坐在客厅里正在和林夕说话的孟正成全身一冷,猛地打了个喷嚏。
林夕停住话,关切地摸了下他的额头:“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
孟正成皱眉:“可能有点。我约了薄家的人,说咱们明天上门拜访,你说要不要带阿瓷过去?”
林夕还是有些犹豫:“真的要把阿瓷嫁过去吗?薄三爷那个情况……她到底是我们的亲生女儿。”
孟正成站起来想找手机看消息,可能是起得有点急,脑袋一晕。
他揉了揉太阳穴:“德勇那边已经准备行动了,薄家的事情我是不敢断定的,只能先把阿瓷跟主家绑上,要是有个万一,咱们也有退路。”
“我知道你是看阿瓷优雅好看,符合了你心目中对于女儿的期盼,但眼下情况特殊……以后不管如何,咱们多给阿瓷打些钱,保证她生活富足,你看怎么样?”
林夕说:“也只能这样了。”
她不是不感觉可惜的。
虽然这些年她和孟珊关系很好,孟珊也是同一层豪门圈中倍受赞美的名媛千金,但是她总觉得孟珊身上差点什么,不符合她对女儿的全部期望。
直到江晚初回家的第一天,她看着跟她同桌吃饭的江晚初浑然天成的美貌气质,突然醒悟。
孟珊缺的是一种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贵气,那是后天培养也没能给予她的,但是江晚初拥有。
那一刻林夕心中颇有惋惜,忍不住想如果江晚初从小没有被抱错,养在孟家,现在该有多优秀,而她作为孟家的夫人,在夫人圈子里又该多有面子。
林夕像失去了一个值得炫耀的绝世珠宝一样,遗憾地叹了口气。
早晨时孟正成打了个喷嚏,谁也没当回事,但是没想到当天下午他就发起高烧,脸上烧得通红,脑袋昏昏沉沉,人都爬不起来。
家庭医生看过以后,就说必须得送医院,不然容易由高烧引起其他病症。
孟家人于是赶紧把孟正成送到最近的医院里打吊针,又听从医生的建议让孟正成留院观察几天。
孟正成和薄家约定的第二天见面详聊婚约一事,自然不了了之。
跟着孟家上下去了趟医院后,江晚初乘车回来,在花园里散步,看着有一小片雪白簇拥的大朵花丛非常好看,便询问路过的管家。
“这是什么花?”
管家仔细看了看,又叫来园丁确认,才答:“是一种秋菊,名字叫做金堂玉马,是孟先生点名要的。”
江晚初“噗嗤”一笑:“他点名要白菊?”
虽然此白菊花非彼白菊花,但它也是白菊花啊。
管家对于她明显带有嘲讽的笑容语气视而不见,补充道:“采购的时候孟先生喜欢名字,点名要它,后来发现是白色的菊花后就淡了。”
可不是嘛,谁家里好好的花园种一片白色的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