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35亿定增案获证监会反馈资产负债变动原因被问询
时间:2019-11-16 12:57:4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抚顺银行定向发行说明书。为补充资本,抚顺银行拟定向发行不超过1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2亿元,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11月15日,抚顺银行的定增案获证监会反馈。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共对抚顺银行提出9项问询,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定向发行对象披露存在前后矛盾、资产及负债变动的原因等方面要求补充披露。
关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上午10点30分,而2018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上午8点30分。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具体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人报送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尚未确定对象,但申请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变更注册资本方案以及法律意见书中显示本次增资扩股拟认购对象包括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大石桥市荣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国内优质企业。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已经确定,是否已与上述拟认购企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若确定,请披露发行对象的相关情况、认购情况及认购资金来源;(2)参与董事会的董事、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是否充分知悉对发行对象的前述安排,是否存在侵害其利益的情形;(3)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并修改相关表述。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股权冻结、股权质押的详细情况;(2)如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相关股份被质押、冻结是否存在依据公司章程及银保监部门相关规定表决权受限的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申请人结合报表项目补充披露两年及一期资产及负债变动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报告期内投资资产占比较高,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200.56亿元、190.08亿元和245.55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8.55%、28.71%和37.10%。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相关投资资产的投资决策是否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2)报告期内相关投资资产的收益情况、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科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点击下载和讯财经APP,1500万理财高手都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