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混改:关键在市场化运作
时间:2019-11-09 18:57:0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国务院国资委11月8日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这是国资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混改是央企改革的重头戏。
近七年来,央企混改工作稳中加快。来自国资委的数据显示,央企实施混改3700多项,引入非公资本超过1万亿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七成,比2012年底提高近20%;与此同时,央企资产证券化也大踏步前进,65%的央企已进入资本市场,营业收入的61%、利润总额的88%来自于上市公司。
不过,在央企混改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不敢混”“不愿混”“不会混”“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轻改”等问题,尤其是对混改的目标和路径有点模糊,缺乏战略考量,也亟待顶层设计指引。
此次《操作指引》聚集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与非公资本的合作,推动混改企业转变运营机制,对企业混改的相关支持政策进行梳理。这意味着从此央企混改有章可循,有了明确的路线图,为央企开展混改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指南,有利于规范央企混改的工作流程,深化央企混改的内涵。
这其中,关键在于市场化运作。央企改革,翻版容易,换马甲也不难,关键是有前置条件,要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首当其冲的是混改,而市场化动作又是重中之重。《操作指引》明确,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在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混资本”过程中的资产审计评估、通过产权市场实施混改、通过股票市场实施混改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说明。
市场化运作可以避免混改前“指腹为婚”,防止上级部门包办代替搞“拉郎配”。央企混改,选择什么样的混合对象,应由央企自己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瞄准心上人“私定终身”。行政部门只在方向上把关,对具体混合对象的选择不应干预,更不可越俎代庖。毕竟市场是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央企在市场一线冲杀,知道将什么样的非公资本、非公企业揽入怀中最适合。
市场化运作可以避免混改中各种所有制整合“论资排辈”,防止央企“强势占位”。混改是各种市场主体力量的组合,在央企与地方国企的混合、央企与民营企业的混合、央企与外资企业的混合中,无论哪种混合方式,其整合都要按市场化运行路径。针对混改过程中会出现国资“一股独大”的现象,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回应表示,中央22号文件提出,要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去逐步调整国有股权的比例,这就解决了“一股独大”的问题。在调整股权比例的前提下,去改善它的内部治理结构。关键是要做到产权的平等保护,治理的同股同权,过程的公开透明。
市场化运作可以避免混改后经营决策上央企“一言堂”,防止混合效应被央企习惯性思维“对冲”掉。混改的最终目的是增加行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这其中混合的对象功不可没,起润滑决策机制的作用。央企习惯于老大思维,如果在混改后的经营决策中,依然是家长制,排斥混合对象的决策话语权,就失去了混改的意义。要尊重民营企业对市场的灵敏性,充分汲取民营企业股东的决策建议,让混改后的央企决策精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深水激流,国企改革正进入攻坚阶段。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最后一块硬骨头,再难也要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央企应认真执行《操作指引》,混改要走市场化路径,才能在混改中“混”出新模样新气象。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蔡恩泽
编辑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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