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公务员不仅有加班费,还可有现金奖励!
时间:2019-11-17 10:26:3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19年新公务员法正式落地,在新规中,“公务员将享有加班费”这一点让许多人异常兴奋。看似清闲实则忙起来废寝忘食的工作原来一直都是“义务加班”,但2019年6月1日之后公务员加班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应得的加班费了。
你以为这就完了?非也非也,继续往下看。除了加班费外,在新公务员法的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中规定,达到以下标准,还可获得现金奖励哦!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五十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上调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这是2008年以来首度上调,其中,公务员嘉奖奖金由800元提高至1500元,记三等功奖金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记二等功奖金由3000元提高至6000元,记一等功奖金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国家通过确定和公布奖励条件来引导公务员的行为方向。对于鼓励公务员积极上进,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公务员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