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秋冬季治气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19-11-19 09:12: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生态环境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但季节性差异明显,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
《方案》在确定各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污染重的城市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城市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长三角大气污染特征,《方案》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深入落实各地已出台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加大化工园区治理力度;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着力削减非电用煤;全面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锅炉逐一开展环保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公转铁、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项目,推进重点港区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加大柴油车和车用油品监管力度。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表示,将全面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完成,通过倒逼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提标改造,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不间断大气强化监督帮扶,并督促地市强化巡查执法,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散乱污”、城市散煤使用的查处力度,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逐一销号;落实精细化、差异化管控,进一步完善“一企一策”,合理制定提标改造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积极主动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