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2-06 12:08: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D(2025)ZZTP002-1     项目名称: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
  1 1-1 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1台 98000 98000 制造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可现场报名也可以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请附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县医院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康宁路2号     联系方式:小林0596-5839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     联系方式:小曾0596-2568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0596-256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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