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会员跳广告”案,用户胜诉能否改变潜规则

时间:2019-11-09 10:02:5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爱奇艺“会员跳广告”案,用户胜诉能否改变潜规则

苏州大学法学院女学生孙欣(化名)观看爱奇艺视频时,看到“会员跳广告”字样,买会员后却发现,只跳过了片头广告,片中广告并没有“跳过”。较真的她一纸诉状将爱奇艺告上了法院。近日,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决被告爱奇艺公司赔偿孙欣3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视频类网站“坑”不少,“会员跳广告”只是其中之一。之前,相关问题主要停留在舆论层面,比如不少用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会讲述自己的遭遇表达不满,但通过司法渠道维权的用户却不多。原因大概是,用户权益被侵害后损失不大,而通过司法渠道维权则要花钱耗时“不划算”。这是视频类网站挖“坑”牟利的主要原因。

但不是每位用户被“坑”后都是“沉默的羔羊”。比如上述这位法学院女生,花费58元成为会员,以为会员“跳广告”,结果只跳过片头广告,却不能“跳过”片中广告,就以权益受损为由起诉爱奇艺。表面上看该用户顶多损失58元,但实际损失恐怕不止这些,比如看片中广告浪费时间就是一种损失,心情受影响也是一种损失。

法院虽然判用户赢,但只判决被告爱奇艺公司赔偿30元,坦率地说令人费解。虽然该用户也有一定责任,即没有仔细看会员协议和会员特权里的具体条款,但“会员跳广告”表述不准确,对用户构成了误导,所以,这个判决结果可能产生争议。因为30元赔偿款似乎不足以弥补用户权益损失和诉讼成本,不利于鼓励其他用户维权。

据悉,法院的说法是,要保护促进互联网商业的创新,宽容互联网新业态新服务的多样化发展,司法不宜过多干预限制。虽然对新生事物持包容谨慎是一种理念,但也要意识到,对视频网站的不合理行为进行约束,是有利于这个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定这种个案的价值。其一,至少向视频类网站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即用户通过司法渠道维权的意识正在苏醒,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败诉都会影响网站形象。其二,该案用户胜诉,也给了其他用户走司法渠道维权的信心。其三,用户胜诉也能彰显司法公正。也就是说该案有一定的公益色彩。

那么,该案胜诉能否推动视频类网站修改自己的“潜规则”——即以“会员跳广告”诱惑消费者买会员,但消费者只能享受“跳”片头广告,而不能“跳”片中广告,视频类网站既赚走会员费,又能从片中广告中受益。笔者以为,“30元”赔偿的判决结果,恐怕难以倒逼视频类网站改过自新,因为侵权后付出的代价太小,收益太大。

要想有效填平包括“会员跳广告”等视频类网站的“坑”,首先需要各地司法机关理性看待视频类网站的角色,是否还应该享受新业态新服务的“特权”值得商榷。其次,需要各地消协依据法律授权,对视频类网站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提起诉讼,倒逼效果更明显。此外,也需要更多消费者站出来维权,监管者该出手也要出手。 □丰收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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