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违法事实被查明欢瑞世纪遭行政处罚
时间:2019-11-05 14:11:4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作者:红兵
11月4日晚间,欢瑞世纪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被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监管局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欢瑞世纪主要涉嫌违法事实如下:欢瑞影视2013年-2016年存在少计提坏账准备的问题及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欢瑞影视2013年、2014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问题;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完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并在2017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就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对于证监会的相关处罚,欢瑞世纪表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履行和配合执行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公司将继续加强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财务体系建设、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等,树立合规尽责、规范发展的内部治理体制和经营理念。
交易软件显示,欢瑞世纪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制作发行、艺人经纪、游戏及其他影视衍生业务。主要盈利模式在于策划并投资、拍摄、制作完成电视剧,形成可售的电视剧作品,与电视台、在线视频网站等播放平台签订发行合同,将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版权对外转让并获取发行收入。近期公布的三季报显示,欢瑞世纪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19.38万元,同比减少8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8.07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欢瑞世纪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减少7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85万元,同比减少96.72%。对于报告中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欢瑞世纪称主要系电视剧售卖部集数量减少所致。
不过,虽然三季报中的经营业绩不算理想,但欢瑞世纪的现金流却相对充裕。近期公告显示,欢瑞世纪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目前,上述理财计划正在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