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涉黑团伙称霸水产市场,统一住宿一致对外!主犯获刑20年
时间:2019-11-20 19:42:4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南都记者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获悉,11月19日,该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水产市场涉黑案,判处首要分子沈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55万元。资料显示,沈某建立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团队,他给手下租用农宅统一住宿,并用获取的经济利益支付组织成员的食宿、工资、抚恤慰问费用及成员违法犯罪后的聘请辩护律师的费用等。
据统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萧山区新农都市场内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38起,被害人达50人以上,造成轻伤2人,轻微伤20人,强迫交易金额人民币123万余元,破坏生产经营,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7万元左右,严重破坏新农都市场及周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11月1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沈某等17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沈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55万元。对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据悉,自2001年起,被告人沈某在杭州市下城区农都市场内开始涉足水产行业。2011年2月28日,被告人沈某纠集闲散人员,无视市场管理,藐视民警执法,持凶器殴打农都市场经营户,引起上百人围观,在市场内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3年年初,杭州市下城区农都市场搬迁至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成立浙江省大型水产批发市场杭州市萧山区新农都物流中心(以下简称“新农都市场”)。被告人沈某在新农都市场内相继设立了“沈门水产商行”等经济实体,不断扩充经济实力,先后网罗、纠集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从事死虾回收生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沈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朱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李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邢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结构紧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维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运转,被告人沈某租用农宅统一安排住宿,形成“一致对外、排挤竞争对手”的组织纪律;经常组织聚会活动,慰问犯事成员,积极出面为组织成员解决各种纠纷;控制部分摊位的死虾回收生意,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800万元左右,并用获取的经济利益支付组织成员的食宿、工资、抚恤慰问费用及成员违法犯罪后的聘请辩护律师的费用等。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诸未静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