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热搜,上海报告9636例流感
时间:2023-11-28 17:29:1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10月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甲乙丙类传染病19150例,死亡19人。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种4822例,死亡19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3019例。19例死亡病例分别为艾滋病15例,肺结核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梅毒、肺结核、淋病和病毒性肝炎,占本月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6.62%。
丙类传染病共报告5种14328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其中,流行性感冒9636例、手足口病4277例、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59例。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60%。
流感病毒阳性率持续上升
随着冬季来临,流感逐渐迎来流行高峰,11月23日,中国国家流感中心网站发布了2023年第46周第779期中国流感监测周报。
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第46周(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南、北方省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持续上升,以A(H3N2)亚型为主,其次为B(Victoria)系。全国报告205起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流感病毒作为人群普遍易感的病原体,可引起对人类健康危害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感染流感后危害更为严重,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流感暴发疫情。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控制流感的主要措施之一,在流感流行季节前对人群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可以减少接种者感染流感的机会或者减轻流感症状。
目前国内有哪几种疫苗?
全球已上市的流感疫苗分为流感病毒灭活疫苗、流感病毒减毒活疫苗和流感病毒重组疫苗。按照疫苗所含组份,分为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其中三价流感疫苗组份含有 A(H3N2) 亚型、A(H1N1)pdm09 亚型和 B 型流感病毒株的一个系,四价流感疫苗组份含 A(H3N2) 亚型、A(H1N1)pdm09 亚型和 B(Victoria) 系、B(Yamagata) 系。
2023-2024 流行季我国使用的流感疫苗包括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疫苗(LAIV3)。IIV3 和 IIV4 均有 0.25ml 剂型和 0.5ml 剂型两种剂型,LAIV3 为 0.2ml 剂型。
优先接种人群有哪些?
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结合流感疫情形势和多病共防的防控策略,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1、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医务人员接种流感疫苗既可预防个人因感染流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或缺勤影响医疗机构运转,又可有效避免传染流感给同事或患者,保障和维持医疗机构的正常接诊和救治能力。
2、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此类人群患流感后死亡风险最高,是流感疫苗接种的重要目标人群。
3、 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人群
患有心血管疾病(单纯高血压除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
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患流感后出现流感相关重症疾病的风险很高,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4、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以上人员感染流感后发生严重临床结局的风险较高,接种流感疫苗可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同时降低此类集体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风险。
5、孕妇
国内外大量研究证实孕妇罹患流感后发生重症、死亡和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更高,国外对孕妇在孕期任何阶段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证据充分,且接种疫苗对预防孕妇罹患流
感及通过胎传抗体保护 6 月龄以内婴儿的效果明确。
既往我国上市的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将孕妇列为接种禁忌,现在随着更多证据的积累,部分产品的说明书中已明确孕妇接种流感疫苗“建议与医生共同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后决定”。
为降低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建议孕妇可在妊娠任何阶段接种流感疫苗。
6、6-59月龄儿童
此类人群患流感后出现重症的风险高,流感住院负担重,应作为优先接种人群之一。
7、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由于现有流感疫苗不可以直接给 6 月龄以下婴儿接种,该人群可通过母亲孕期接种和对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接种流感疫苗间接获益,以预防流感。
8、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是容易发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重点场所,此类场所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可降低人群罹患流感风险和减少流感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接种剂次
1、6 月龄 ~ 8 岁儿童
对 IIV,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 6 月龄~8 岁儿童应接种 2 剂次(2 剂次选择同一剂型的疫苗),间隔≥4 周;2022- 2023 年度或以前接种过 1 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 1 剂。
对 LAIV,无论是否接种过流感疫苗,仅接种 1 剂次。
2、9 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
仅需接种 1 剂。
接种禁忌
1、过敏
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或有过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史者,禁止接种。
2、疾病状态
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以及发热患者,建议痊愈或者病情稳定控制后接种。
既往接种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的患者,建议由医 生评估后考虑是否接种。
3、以下人群禁止接种 LAIV:
①因使用药物、HIV 感染等任何原因造成免疫功能低下者;
②长期使用含有阿司匹林或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
③2 ~ 4 岁患有哮喘的儿童;
④孕妇;
⑤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⑥接种前 48 小时使用过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病毒药物者,或接种前 5 天使用过帕拉米韦,或接种前 17 天使用过巴洛沙韦者。
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和药物对疫苗的影响
1、与非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
IIV 与其他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如 EV71 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水痘疫苗、麻腮风疫苗、百白破疫苗可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建议无 PPV23 接种史的≥60 岁老年人,或前一剂 PPV23 接种间隔超过 5 年的≥65 岁老年人,在当年流感季来临前联合接种流感疫苗和 PPV23。
LAIV 和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研究证据有限,LAIV 与麻腮风疫苗或水痘疫苗同时接种不会干扰免疫反应。在接种 LAIV 后,必须间隔 4 周以上才可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
2、与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
18 岁及以上人群可同时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时应在两侧肢体接种部位分别进行接种。
对于接种 LAIV 者以及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目前和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的证据缺乏,建议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 14 天。
3、药物对流感疫苗的影响
免疫抑制剂(如皮质类激素、细胞毒性药物或放射治疗、器官移植等)的使用可能影响接种后的免疫效果。
服用流感抗病毒药物预防和治疗期间也可以接种 IIV。
预防或治疗性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会影响 LAIV 的免疫效果。
参考文献: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